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204-00123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4 10:27 |
发布文号 | 宁应急〔2022〕30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非煤矿山企业:现将《宁国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2月28日宁国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省、宣城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组织开展我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根据《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应急〔2022〕8号)要求,制定宁国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操金荣市应急局局长副组长:潘群松市应急局副局长成员:解发达市应急局基础科科长龙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宁国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2月28日
宁国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省、宣城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组织开展我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根据《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应急〔2022〕8号)要求,制定宁国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操金荣 市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潘群松市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解发达 市应急局基础科科长
龙兴栓市应急局基础科副科长
王保山市应急局基础科科员
二、主要内容
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贯穿2022年度工作全过程,有非煤矿山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分别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五项内容:
(一)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根本要求,深入宣讲安全发展理念,讲清讲透“两个至上”的价值导向,讲清“红线意识”的政治要求,讲清“两件大事”的辩证关系、“两个根本”的目标要求,讲清必须坚守的安全底线,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讲教育,宣讲《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联系实际解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违规处理处罚及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内容,增强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
(三)宣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关要求。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职责和业务素质要求,重点讲解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结合事故警示教育,解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及相关专业细则,讲清安全管理的底线和“高压线”,让安全规定入脑入心。讲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责任、上级公司责任以及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等方面要求,特别是“三超”的风险和“三违”的危害;非煤矿山整合技改、承包托管、复工复产、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强化非煤矿山特殊时期、关键节点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
(四)宣讲安全生产重大灾害防范治理有关规范标准。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本地区灾害特点,开展灾害治理宣讲培训。重点讲解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防治,以水、火、边坡、尾矿库排洪、垮坝等重大风险防范管控为重点,引导企业树立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区域治理和综合治理的理念,积极推广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防治先进技术和成熟管理经验。要认真分析本地区近年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重大事故隐患查处情况,剖析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及原因,以事故教训、隐患查处案例推动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防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宣讲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有关要求。重点讲解信息化建设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自觉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增强一线员工信息化建设的能力,有效减少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安排
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从3月份起,至10月底前结束。
(一)自行组织宣讲。有关乡镇、街道及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以上五项主要宣讲内容,扎实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取得实效。
(二)参加宣城市视频会议宣讲。根据宣城市应急管理局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乡镇、街道、非煤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宣城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系列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召开会议宣讲。宁国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召开会议形式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内容进行宣讲,并组织观看专题视频片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现场讨论交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现场面对面宣讲。在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运用掌上“微安全APP”对企业职工开展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根据企业职工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及宣讲,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三级教育”的实效性。
四、主要对象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员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有关乡镇、街道及非煤矿山企业要积极组织推动,制定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推动宣讲教育活动走深走实。要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和宣讲人员,周密组织、迅速行动,确保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细化内容。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本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策划编写宣讲教育提纲,采取差异化宣讲教育形式,精心安排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人员以及一线生产员工分别制定不同的宣讲内容,着力解决教育活动千篇一律、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创新宣讲教育形式,运用观看专题视频片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大讨论、典型人物现身说法等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大力宣传,采取多种手段,切实增强宣讲教育活动的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非煤矿山企业应于10月10日前将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宁国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