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204-00059 | 组配分类 | 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5 10:4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2022年公租房租赁补贴情况或租金减免(4月) | 内容概述 |
2022年4月,汪九莲等4户应患重大疾病和因伤致残,申请减免公租房租金,具体情况如下:
1、汪九莲户为金桥社区公租房保障家庭,承租宁阳新苑10幢507室,2021年度租金1953元。2021因身患恶性肿瘤支出医药费11.2万元。
2、晋宁霞户为桥东社区公租房保障家庭,承租宁阳新苑9幢906室,2021年年度租金768元。2021年因身患恶性肿瘤支出医药费3.21万元。
3、邵运宁户为城西社区公租房保障家庭,承租容维物流城小区7幢323室,2021年年度租金2971元。2021年因身患恶性肿瘤支出医药费5.25万元。
4、李胜隆户为城中社区公租房保障家庭,承租河沥新城8幢3-402室,2021年年度租金1873元。2021年因盆骨粉碎性骨折致残,支出医药费4.69万元。
现该4户已申请2021年公租房租金减免。依据我市《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申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致残、死亡等,年度累计支出费用达到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年度公租房租金30%、60%和100%比例的减免。拟减免汪九莲户2021年全部租金,即减免1953元;减免晋宁霞户2021年租金30%,即减免230.4元;减免邵运宁户2021年租金60%,即减免1782.6元;减免李胜隆户2021年租金30%,即减免561.9元。现已提请房管中心主任办公会和住建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