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79T/202204-00020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9 11:0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统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 | 内容概述 |
单位名称 |
宁国市统计局 |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湛继仓责任科室:执法监督大队 普法联络员:刘培芝 |
普法对象 |
1、对内:全市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 2、对外:全体公民。 |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
《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
1.江淮普法行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 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 3.机关集中学法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等活动。 |
普法阵地 |
1.网络媒体;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宁国市统计局微信办公群、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 2.实体平台:联合社区建设法治小区,法治文化广场,普法宣传栏。 |
普法队伍 |
志愿队伍:统计局普法志愿者小分队。 |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
1. 组织参加2022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 2. 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3.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 4.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 5.通过统计执法检查与专业培训工作会议等宣传统计法律知识; 6.组织开展系统内统计法律法规网上学习培训活动; 7.参与联点共建小区法治文化建设。 |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
1、针对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2、针对群众开展统计法宣传、咨询活动; 3、针对统计从业人员开展法律宣讲活动; 4、针对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