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204-00051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9 14:5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文字解读】《宁国市2021年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茶产业)第二批实施方案》解读,其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宁国市2021年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茶产业)第二批实施方案》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文件要求,宁国市2021年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茶产业)实施后,尚有部分结余资金,结合实际,现拟定第二批实施方案。二、制定的意义充分发挥2021年宁国市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茶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带动茶农增收,助推乡村振兴。三、研判和起草过程根据要求,宁国市种植业服务中心组织部门研判,2022年4月初拟定《宁国市2021年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茶产业)第二批实施方案》(初稿),4月中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421 号)文件要求,宁国市2021年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茶产业)实施后,尚有部分结余资金,结合实际,现拟定第二批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
充分发挥2021年宁国市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茶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带动茶农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要求,宁国市种植业服务中心组织部门研判,2022年4月初拟定《宁国市2021年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茶产业)第二批实施方案》(初稿),4月中旬向重点产茶乡镇(村委)、局相关部门及宁国市茶叶协会代表征求意见,在合理吸纳相关部门意见后,完成方案修改并定稿,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28日由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并上报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茶叶资源和生态、区位优势,着力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开展茶叶绿色增效行动(30万)
1、支持茶叶加工标准化提升。2021年以来新增茶叶生产加工主体取得SC认证的,奖补2个茶叶生产加工主体,每个奖补10万。
2、支持茶叶绿色发展。2021年以来取得茶叶有机认证、绿色认证(包括认证展期),奖补5个茶叶主体,每个奖补2万元。
实施程序:申报-评审-奖补。
申报时间:SC认证奖补申报时间2022年8月30日前;有机和绿色认证奖补申报时间在2022年10月30日前。
(二)开展徽茶(黄花云尖)走出去行动(58万)
1、推进茶叶交易市场建设(30万)。支持在中溪镇凤凰村建设茶叶鲜叶交易市场,由凤凰村具体实施,具实以奖代补,上限控制,最多奖补30万元。
2、品牌宣传推广(28万)
(1)支持青龙乡政府开展“云上直播”2022年茶旅系列宣传活动(10万)。具实以奖代补,上限控制,最多奖补10万元,由青龙乡政府负责实施。
(2)实施“黄花云尖”区域公共品牌宣传(18万元),由种植业服务中心实施。用于支持在主要交通要道实施“黄花云尖”品牌宣传;支持各类新媒体宣传;支持产品包装形象设计和使用等;统一“黄花云尖”茶叶销售门店形象,采取具实以奖代补的方式,奖补标准不超过采购金额的30%,实行上限控制,每个门店最多奖补0.5万元。奖补对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茶叶门店销售的各类经营主体。实施程序:申报-验收-评审-奖补。申报时间:2022年5月15日前。
(三)项目审计、培训、考察学习、宣传等费用(1.54632万)
以上各项资金的结余可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种植业服务中心
解读人:龙浩洋
联系电话:0563-402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