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204-00071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5 11:1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文字解读】《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其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制订背景和依据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二、制订意义和总体考虑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升级,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细化、量化十四五期间各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动实现农村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有效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品位和广大人 |
一、制订背景和依据
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动村庄环境向美丽宜居升级,确保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
二、制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升级,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细化、量化十四五期间各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动实现农村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有效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品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经过调研,起草了《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月21日,发函至19个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讨论会,修改后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4月1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4月22日形成正式文件发布。
四、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完成1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使95%以上的农户使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持常态化全覆盖运行,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在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协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多措并举提升村容村貌,完成300个重点自然村整治任务;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全覆盖;建设28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推进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管护、提升。
五、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分三个部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共列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10项重点工作任务及5项保障措施,明确了市级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具体落实。10项重点工作任务为:
高质量、稳妥、有序进行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并向五保、低保、残疾、特困“四类人群”倾斜,落实市“2251”农村厕所粪污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深化农村垃圾治理,优化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垃圾中转及终端处置设施改造升级,开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
因地制宜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已建成设施的运行监管,提倡运用专业化、市场化运行维护模式。
多措并举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以最美村庄、最美庭院、最美乡村路、最美河道等创建为抓手,推动村庄“五清一改”,提升村容村貌。
提升治理畜禽粪污及农资包装物水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100%配套,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建设全域全量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
进行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全覆盖,并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建设许可管理。
高质量进行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创新建设模式,提升创建级别,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进行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提升,完成片区建设规划,连片示范打造,动员村民主动参与村庄建设,高水平统筹推进“三大革命”“四大行动”,落实建设后长效管护机制。
推进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管护、提升,提升集镇建成区及周边治脏治乱水平。
健全、落实农村厕所、绿化、道路管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卫生保洁等一体化常态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有建有管。
六、保障措施
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实施意见》五年目标任务,每年制定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由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验收,推动督查调度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月报告、季调度、年度考核制度。
提供要素保障。完善财政专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采取依法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部门人才建设,各工作要素有保障。
提供宣传保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方式,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赵林火
联系电话:0563-401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