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农村宜居水平,依据《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宣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升级,制定《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公共区域治理“四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三、出台目的
加快推动实现农村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有效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品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全面促进农旅融合发展,为打造乡村振兴“安徽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年初,农业农村局即启动该方案的起草工作,起草《《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草案),反复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意见,形成《宁国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2月25日至3月28日通过宁国政府网等渠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4月11日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4月28日予以印发。
五、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完成1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提升,95%以上的农户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完善优化“2251”厕所粪污清掏维修机制,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持常态化全覆盖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在100%,推广生态美超市运营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持续深化“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314个重点自然村整治任务;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多规合一”,完成自然村庄分类,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设28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提升片区示范引领效应。
推进公共区域治理行动,对农村水、电、路、通信等设施提档升级,健全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提升13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服务功能向周边村庄延伸;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长效管护水平,不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以苏浙沪发达地区为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水、电、气、路、讯”等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率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纵深推进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主要任务
1、把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作为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首要举措。
2、根据不同类型村庄规划发展需要,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建设水平。
3、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垃圾中转设施及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
5、持续扎实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6、深入有效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成果。
7、全面提升畜禽粪污及农资包装物治理水平。
8、全面提升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水平,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不断发挥美丽乡村示范带动作用。
9、强化乡镇外延服务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治脏治乱水平。
10、建立健全农村厕所、村容村貌美化、村内道路管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长效管护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根据五年目标任务,每年制定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完善财政专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部门人才建设,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验收,推动督查调度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月报告、季调度、年度考核制度。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加强宣传激励。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赵林火
联系电话:0563-401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