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205-00006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5-11 08:5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专项资金情况
信息来源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名称 2022年宁国市民政局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内容概述

2022年宁国市民政局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
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
标准
省级标准 市、县级标准
宁国市民政局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安徽省民政厅、省残联《困难群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2.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民事〔2022〕7号)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 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到人) 65元/人/月 65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核实—残联审核—民政局审定—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4022006
宁国市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安徽省民政厅、省残联《困难群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2.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民事〔2022〕7号)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 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到人) 一、二级70元/人/月;三、四级60元/人/月 一、二级70元/人/月;三、四级6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核实—残联审核—民政局审定—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4022006
宁国市民政局 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1.安徽省民政厅《困难群众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2.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民事〔2022〕8号) 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到人) 散居孤儿不低于11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510元/人/月
散居孤儿11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151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 —民政局审批—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1、社会散居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2、集中供养资金拨入集中供养机构 按月发放 0563-4022006
宁国市民政局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 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18)6号); 2.宁国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民办(2020)44号);《宁国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办法》(宁政规〔2012〕6号) 年满80周岁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到人) 标准由市县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协商确定。 80-89周岁30元/人/月,90-99周岁5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50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核实 —民政局审核—民政局打卡发放 部门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4022315
宁国市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1) 76号);2.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1〕34号);3.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民社救〔2022〕1号)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到户) 各市根据本地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消费支出的比例,以及本地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年增长情况,合理测算、科学制定低保标准。 标准为670元/人/月,按照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审批—民政局确认—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4032346
宁国市民政局 临时救助资金 1.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 (皖民社救字〔2021〕77 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宣民社救〔2021〕16号);3、宁国市民政局、宁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民社救〔2021〕20号);4.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民社救〔2022〕1号)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到人) 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家庭类别和遭受困难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核实、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打卡发放 乡镇街道办事处发放打卡发放 根据实际发生实时发放 0563-4032346
宁国市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城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 102号);2.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1〕34号);3.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宁政秘〔2021〕85号);4.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民社救〔2022〕1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认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到户)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 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确定,就高不就低 1、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标准为1030元/月·人。2、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补助标准为827元/月·人。3、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补助标准为710元/月·人。 个人申请 —乡镇(街道)审核审批—民政局确认—分散供养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集中供养拨入集中供养机构 1、特困分散供养“一卡通”发放;2、特困集中供养拨入集中供养机构 按月发放 0563-403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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