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205-00135 | 组配分类 | 校园安全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6 15:23 |
发布文号 | 教基装〔2022〕11号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徽省教育厅立即部署开展了全省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把此项工作落地落实,宁国市教体局制定了《宁国市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国市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严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31号)精神,结合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舍、体育场馆、学科培训机构房屋和校外涉生房屋(以下统称校舍)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守住校园安全的红线。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全方位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安全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幼儿园园长,体育场馆和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法人是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抓落实。全面落实校舍安全“四方责任”,即:校舍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校舍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校舍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校舍安全管理体系。
(二)实行分类处置
对排查中发现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处置,能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对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整治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
(三)坚持清单式闭环管理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档,实行台账管理,制定校舍隐患整治“一房一方案”,精准施策。建立完善“隐患初排-复查整改-督查问效”的闭环式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和方式
(一)组织开展摸排
各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学科培训机构要立即对校舍(包括学校内的各类建筑物、校园围墙、建筑工地、临时工棚、自建房及违章搭建物,以及教师宿舍、校园商店、饮食摊点等)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问题。逐栋房屋填写调查登记表(附件2),建立校舍档案,对初步判断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立校舍安全整治工作台账(附件1)。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报教体局基建装备中心,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报教体局教育科,体育场馆报教体局体育科,学科培训机构报教体局秘书科。
各校要发挥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作用,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涉生房屋进行调查摸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校外租房学生进行全面摸排,精准掌握学生租房地点、房屋质量等情况,建立租房学生信息表,对学生租住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属地相关部门予以整治。
工作完成时间2022年5月30日前。
(二)开展实地督查
教体局组织四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学科培训机构开展实地专项督查。
第一督查组:胡卫琳(组长)方剑胡益春汪佳芮
督查范围: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二督查组:许竞龙(组长)方金胜唐晖熊寿平
督查范围: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三督查组:黄乐(组长)龙雪峰徐艺项守胜
督查范围:各学科培训机构
第四督查组:胡家洲(组长)杨克敏程华陈新林
督查范围:各体育场馆
督查组从即日起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各学校(单位)校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建设情况,摸排工作进展,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2022年5月30日前将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报教体局基建装备中心。
(三)组织复查评估
对初步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教体局牵头组织,会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评估或安全性鉴定。工作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
(四)分类整改
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学校要主动对接属地住建局等部门,协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参与,对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结束。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也要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学校暂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报告,研究协调解决。坚决停用、拆除D级危房校舍,严格杜绝危旧校舍、水毁校舍带病使用、隐患校舍违规使用。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体局成立宁国市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王泽银
副组长胡卫琳许竞龙黄乐胡家洲
成员:教体局基建装备中心(工作职责:牵头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技术保障,指导做好房屋安全性鉴定,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教体局法安科(工作职责:协调指导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科培训机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校舍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做好校外租房学生摸排和校园周边涉生房屋调查)
教体局教育科(工作职责:督促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教体局体育科(工作职责:督促各体育场馆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教体局秘书科(工作职责:督促各学科类培训机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教体局督导科(工作职责: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指导)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学科培训机构(工作职责:落实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整体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开展集中调度、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学科培训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工作督导
市教体局督导科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单位,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同志。
(三)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各校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坚决远离危房,禁止到校园周边各类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场所特别是违章非法建筑物内聚集、玩耍或消费。寄宿制学校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住校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确需租房的,要经过学生父母(监护人)签字同意,按规范程序审批。未成年学生不得独自在校外租房。学校要加强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学生及家长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城乡自建房屋租房。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科普宣教,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社会共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