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205-00363 组配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发文日期 2022-05-30 08:09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防控,疫情,宁国市,某某,法律,报备,隔离,核酸,省外,造成,冠状,我市,指挥部,外市,落实,追究,依法,受案,街道,所在,通知公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导航 卫生、体育
信息名称 情况通报 内容概述

情况通报

  2022年5月28日,宁国市疾控中心接外市协查通报,一名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现居住我市南山街道。经查,刘某某于5月25日自省外返宁,未按要求向其所在社区报备,并出入公共场所,造成多人存在感染风险被集中隔离,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目前,刘某某已被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鉴于刘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受案调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坚持就是胜利,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所有从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返宁人员需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所住的酒店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观察、隔离管控等措施。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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