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206-00023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发文日期 | 2022-06-07 16:1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许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部分学校拥堵建设天桥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依据现行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关于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的相关规定:宁国城区各路口、学校周边路段尚不满足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的要求。我市老城区学校周边道路架设人行过街天桥未列入宁国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另外,在宁中初中部、西津小学校门口地段,人行道过窄,天桥的引桥距离不够,不满足架设过街天桥的条件,故暂时无法在此处架设人行过街天桥。同时针对行人车辆拥挤的现象,我市的市政路网正在逐步完善,2021年对城东路、城西路进行了改造,优化交通方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周边的通行压力,2022年我局正在实施东风路改造,即将实施宁阳路、山门路改造,继续优化交通方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