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206-00027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发文日期 | 2022-06-07 16:2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冯志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了解,国控集团于2022年1月27日建设的世纪广场充电站正式上线运营。该项目位于宁国市世纪广场停车场内,一期建设8个直流快速充电车位。2022年4月底,完成南极、万家、方塘、港口、霞西、胡乐六个乡镇公交车始末站充电站建设,以上充电站均同时对社会车辆开放。2022年,计划在城区4-6个停车场安排充电站建设。同时,2021年清华苑老旧小区改造由电力部门投入建设了3个电动车充电设施。
下一步我局结合《宁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一是针对今年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的选址问题,主动与国控集团进行对接,与政协进行协商,邀请政协委员一同现场查看,根据充电设施实际需求,合理选址及时加装充电设施。二是在停车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根据现状,引进社会资本合理安排充电设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