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206-0000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8 09: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示,政策文件 |
信息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国知发服字〔20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工作部署,编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自身职能与发展规划,制定发布本部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