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6862350/202206-00011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9 15:5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导航 | 国防 / 通知 |
信息名称 | 铸牢红色阵地 守好红色江山 | 内容概述 |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宁国市着力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修缮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主阵地作用。
摸清烈士纪念设施底数,夯实工作基础。整修工作开始前,宁国市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密切配合,全面摸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情况,查清底数、建立详细情况台账,并安排专人专班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已录入陵园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1处,陵园内33处烈士纪念设施。
推进烈士纪念设施迁修,铸好红色阵地。整修工作开始后,宁国市按照“应迁尽迁”的原则,先后迁葬9处零散烈士墓至宁国市烈士陵园,大大提升了烈士纪念设施的规范化程度。对于烈士后代不愿迁移的烈士墓,宁国市充分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采取就地保护的方式进行修缮,筹措资金100余万元先后修缮9座零散烈士墓、2座烈士纪念碑,使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面貌焕然一新。
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在零散烈士墓“一处一档”的基础上,县、乡、村三级签订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议书,每一处零散烈士设施责任到乡镇、到村、到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议书明确,作为责任单位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村(社区)委员会需履行属地责任,除了加强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修缮维护、巡查,保持设施清洁,落实消防等安全责任外,还应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组织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部门,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负监管、督导责任,将组织专人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在完成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完成应迁尽迁、应修尽修的要求后,下一步,宁国市将继续投入资金推动宁国市烈士陵园改扩建提升项目,融入VR等互动式新技术设计,吸引社会各界自觉参加纪念活动,在当前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下,讲好红色故事、铸牢传承红色基因的阵地,确保红色江山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