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203-00098 | 组配分类 | 备灾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4 16:50 |
发布文号 | 宁应急〔2022〕 33号 | 关键词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社区(村)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终端,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是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而开展的一项具体工作,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灾害防治体系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省、宣城市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完善现代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提高居民避灾自救和互救技能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推进社区综合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城乡社区综合减灾整体水平。
二、创建任务
各乡镇、街道认真谋划,对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积极推荐工作扎实、条件具备的社区和村参与创建(原则上不少于1家)。
三、工作安排
为有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现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明确如下:
1、部署阶段。4月底前,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各地根据创建标准评分表开展摸排考评工作,确定上报符合要求的城乡社区(村)名单。
2、评估推荐阶段。8月上旬前,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对申报的社区(村)开展资料和现场评审,评估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完成市级审查后,推荐上报参加全省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
3、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前,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整理完善创建申报资料,填写并上报自评表、创建工作申报表和创建工作总结报告,并组织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4、省市验收阶段。10月上旬,接受省及宣城市组织开展的创建工作实地检查和第三方测评。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努力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打造成为民服务的品牌,建设成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减灾工作的重要平台。
(二)把握标准,落实措施。要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社区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制定创建活动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介,宣传专栏、宣传牌等载体,中小学、市民学校等平台,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努力提高社区(村)居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增强社区(村)居民的安全感。
(三)明确思路,做好申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全面加强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的迫切需要。各地要充分结合社区(村)实际,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村)开展试点,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方式,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宁国市气象局
宁国市科技局
宁国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