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205-00177 | 组配分类 | 精准脱贫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05 16:0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特困供养、住院护理、保险制度,精准脱贫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社会救助】宁国市“三及时”落实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制度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提升我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缓解特困人员住院无人问津、护理无人照料、护理费无力承担的实际困难,宁国市积极推进落实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
一是保障政策落地实施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对参保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时间要求。必须及时将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住院护理保险的参保范围,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参保落实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参保对象动态管理及时。要求乡镇(街道)每月将特困供养人员变动名单及时通知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确保将新参保的特困人员纳入受益名单,做到动态管理及时,确保住院护理保险政策落到实处,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参保对象保险赔付及时。市民政局积极做好与乡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的工作衔接,多次与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沟通、协商有异议的理赔事项,及时处理报险、理赔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自2021年12月以来,已为全市2289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覆盖率达100%。截止2022年4月底,全市累计已有6名出险人员获得保险理赔金,另有34名出险人正在按相关流程受理赔付。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大力宣传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政策,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