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206-00064 | 组配分类 | 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2 16:5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关于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及限期整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为加强民政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期,市民政局会同安全管理第三方公司对37家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整理下发,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管理、新冠病毒的常态化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对于部分机构的室外消火栓出水口被杂物包裹、灭火器未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6月15日前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按照规范 |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
为加强民政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期,市民政局会同安全管理第三方公司对37家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整理下发,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管理、新冠病毒的常态化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对于部分机构的室外消火栓出水口被杂物包裹、灭火器未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6月15日前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纸质版盖章报市民政局备案。对于通报的隐患暂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要就未整改原因作出书面说明,制定整改倒排时间表,限期完成整改,并做好整改期间的安全防护各项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机构,市局将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视情进行“约谈”或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联系人:王蕾;联系电话:40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