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205-00121 | 组配分类 | 决策前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04 16: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决策前预公开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2022年第二季度决策前预先公开 | 内容概述 | 2022年省财政厅、住建厅下达我市棚户区中央补助资金179万元。为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房管中心和市征管中心对全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待支付资金项目进行梳理,南山高铁新区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李炳文户,征迁补偿合同编号2021-bxlj-27-3,征迁补偿金额30.78万元;李佳户,征迁补偿合同编号2021-bxlj-27-2,征迁补偿金额149.39万元。两户合计需支付征迁补偿金额为180.17万元。经会商,拟自棚户区中央补助资金中支付李炳文户30.78万元、李佳户148.22万元,不足部分由南山街道办事处支付。相关事宜报请住建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
2022年省财政厅、住建厅下达我市棚户区中央补助资金179万元。为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房管中心和市征管中心对全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待支付资金项目进行梳理,南山高铁新区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李炳文户,征迁补偿合同编号2021-bxlj-27-3,征迁补偿金额30.78万元;李佳户,征迁补偿合同编号2021-bxlj-27-2,征迁补偿金额149.39万元。两户合计需支付征迁补偿金额为180.17万元。
经会商,拟自棚户区中央补助资金中支付李炳文户30.78万元、李佳户148.22万元,不足部分由南山街道办事处支付。相关事宜报请住建局党委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