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206-0005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06-30 11:15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22〕41号 关键词 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5月30日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切实解决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全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确定的农村供水保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科学配置、合理规划、集约利用,着力构建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农村供水体系,持续

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30日

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切实解决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全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确定的农村供水保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科学配置、合理规划、集约利用,着力构建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农村供水体系,持续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净化消毒设施安装率达到100%,规模化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上水厂)覆盖农村人口比例逐步达到70%以上。
二、基本原则
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科学布局、梯次推进”的原则,以推进一体化、区域化、规模化供水为主导,以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保障,以落实专业化、智慧化管理为支撑,加快构建以城市和区域一体化供水为核心、以集镇规模化供水为重点、以单村水厂(站)集中式供水为补充的多层次供水格局,加快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规划布局
全市农村供水区域规划为三个片区,分别是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区、东部供水区和西部供水区,具体划分如下。
1. 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区。规划覆盖范围为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港口镇和青龙乡(天湖街道已纳入宣城经开区水厂供水区),主要通过城市水厂(三水厂、河沥水厂、汪溪水厂、港口水厂)按照“能延尽延”原则,实施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基本解决城市供水区供水保障问题。少数因地理条件限制不能纳入城市管网的,通过实施单村水厂(站)提升改造解决供水保障问题。
2. 东部供水区。规划覆盖范围为东津河流域乡镇,包括梅林镇、中溪镇、仙霞镇、宁墩镇、云梯乡、南极乡、万家乡。近期以中溪水厂为主水源,中期待万家水库建成后,以规模化改造后的宁墩水厂为主水源,建设“中宁梅”工业集中区一体化供水工程,依据“能延尽延、能联尽联”的原则,尽可能扩大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覆盖范围。对仙霞、云梯、万家、南极等不能实现跨区域一体化供水的乡镇,以现有集镇水厂规模化改造为主,以单村水厂(站)提升改造为辅,加快供水管网由集镇向农村地区延伸,逐步完善东部供水区一体化、规模化供水保障体系。
3. 西部供水区。主要覆盖范围为港口湾水库库区和霞西镇,包括甲路镇、胡乐镇、霞西镇和方塘乡。根据地理环境和水资源条件,在不具备建设跨区一体化供水工程的情况下,分别通过甲路水厂、胡乐水厂、霞西水厂、方塘水厂规模化改造及单村水厂(站)提升改造、整合兼并,推进集镇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逐步完善西部供水区规模化供水和单村规范化供水保障体系。
(二)工程建设
一是城市管网延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 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主要包括三水厂供水管网向西津街道双溪村、罗溪村、大村村,竹峰街道竹峰村、瓦窑铺村及青龙乡延伸覆盖。市水利局负责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
2. 河沥、汪溪、港口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主要包括河沥水厂、汪溪水厂、港口水厂供水管网向河沥溪街道畈村村、平兴村、长虹村,汪溪街道汪溪村、渡口村、姚高村、殷北村和港口镇太平村延伸覆盖。市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建投集团负责按市场化方式落实工程投资(含工程规划设计费用),并实施工程建设。
3. 城市供水区内少数管网延伸不到的,通过标准化改造单村水厂(站)进行保障。市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乡投集团负责按市场化方式落实工程投资(含工程规划设计、材料设备采购费用),并实施工程建设。
二是中宁梅区域一体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依托中溪水厂和规模化改造后的宁墩水厂,建设中宁梅工业集中区、集镇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及延伸工程,最大化向周边乡村延伸覆盖,逐步压缩梅林水厂制水能力,完善区域一体化供水体系。市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乡投集团负责按市场化方式落实工程投资(含工程规划设计、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费用),并实施工程建设。
三是集镇水厂规模化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实施仙霞水厂、南极水厂、万家水厂、胡乐水厂、甲路水厂、霞西水厂、方塘水厂、云梯水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完善双水源保障,推进制水能力提升,加快管网延伸和互联互通,形成以乡镇水厂为核心的规模化供水体系。市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乡投集团负责按市场化方式落实工程投资(含工程规划设计、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费用),并实施工程建设。
四是实施单村水厂(站)规范化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对农村集中供水人口达1000人以上,以及500-1000人之间的集中式单村水厂(站),实施标准化提升改造。市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乡投集团负责按市场化方式落实工程投资(含工程规划设计、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费用),并实施工程建设。
五是实施小型供水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对供水人口在500-1000人之间且分布不集中的工程,以及供水人口在500人以下的小型集中式工程,在符合区域供水规划的基础上,由所在乡镇提出改造申请,市水利局会同乡投集团根据轻重缓急,共同研究确定后纳入年度提升改造计划。市水利局负责工程技术指导,乡投集团按市场化方式有序推进工程投资建设。完成提升改造后的工程制水区纳入监管平台,由乡投集团统一管理,工程配水管网由乡镇负责运维。以上措施仍不能覆盖的偏远山区零星农户,倡导村民以“自建自管”模式,建设小微供水设施,市财政给予材料费补贴。
六是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市水利局会同乡投集团负责于今年底前完成农村供水智慧化监管平台系统设计,2023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实现集镇水厂及单村水厂(站)制水工艺、出厂水压流量、水质检测指标等远程监控和在线管理。乡投集团负责按市场化方式实施监管平台投资建设。
(三)建后运维
1. 资产收购。乡投集团负责制定集镇水厂清产核资及私有资产收购方案,积极、稳妥完成集镇水厂国有资产划转接收及私有资产收购,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集镇水厂国有化,组建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理公司。
2. 运行管理。河沥水厂、汪溪水厂、港口水厂现状供水区由建投集团负责运维,新增供水区由乡投集团负责运维。本方案实施后,三水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增供水区、乡投集团投资建设的集镇水厂、单村水厂(站)及供水区由乡投集团负责运维。
未纳入乡投集团投资建设范围的农村小微型供水工程,由所在乡镇负责日常运维。
3. 智慧监管。农村供水工程智慧化监管平台建成后,由乡投集团负责做好日常运维和动态监测,水利、卫健、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接入系统共享监测数据,切实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能。
4. 水费收缴。按照“公平负担、补偿成本”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规范水费收缴,促进可持续发展。推行“两部制”水价、阶梯水价。纳入乡投集团监管平台的农村供水工程水费由属地乡镇、街道统一收取后移交乡投集团。市水利局按照各水厂年度出厂水总量的70%核算水费收缴目标,并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加快实现集镇水厂、单村水厂(站)供水区域同质、同价、同服务。
5. 运维保障。建立农村供水工程日常运维亏损纳入财政补贴机制,各集镇水厂、单村水厂(站)年度运维收支经审计后仍有亏损,亏损部分由市财政与属地乡镇、街道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根据供水区入户率及水费收缴情况协商确定。市水利局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及日常运维投入进行财务审计,并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6. 水质监测。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源地保护、水质检测“三同时”制度。划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范围,设立界标、警示标牌。加强水源地、水厂及管网运行管理,提高动态监测能力。全面完善净化消毒设施,乡镇规模水厂同步建设水质化验室,单村水厂(站)落实专人负责水质取样送检,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完成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调查摸底,建立完善工程台账。制定出台《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总体布局和分区规划,推进工程勘测设计。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立健全乡镇水厂资产并购划转、建设资金筹措、智慧化平台构建、日常运维管护、水费收缴补贴等工作机制。
(二)建设阶段(2022年6月——2023年12月)。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既定目标和年度任务,先行推进城市水厂管网延伸,加快推进中梅林区域供水一体化,统筹推进乡镇水厂规模化改造和单村水厂(站)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面上小型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坚持建管并重,建成一处,验收一处,集中管理一处,切实发挥社会效益。
(三)提升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对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及运维机制全面梳理,做到查缺补漏、完善提升;同时,对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审计,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政府办联系主任、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住建局、卫健委、自然资源规划局、交运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乡投集团、建投集团)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规划设计、资金筹集、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检查调度等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实施分级负责、分工负责,强化部门管理职责和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乡镇、街道负责保障施工环境和占地补偿,配合乡投集团做好集镇水厂清产核资、资产并购等工作。水利局负责做好规划设计、主材采购和质量监管,水利局、财政局负责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市水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管网延伸覆盖。乡投集团、建投集团负责按实施方案落实投资和加快工程建设。
(三)加强质量监管。树立民生工程质量安全第一意识,强化建设管理,严把规划设计、材料采购、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各环,规范招标采购、建设监理、质量监督、资金拨付等流程,建设优质、安心工程。
(四)加强督查调度。对照目标任务,挂图作战,加快建设。领导小组按月督查调度,成员单位协作推进。加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跟踪审计监督。适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开展视察、调研。
(五)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向社会通报工程建设进度和成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工程建设良好氛围,减少涉及农村饮水安全的信访投诉等事件。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 兴 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家柱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陈 茗 市发改委副主任
鲍丽霞 市财政局系统工会主席
吕 波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习国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再进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
孙治平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张宏友 市交运局副局长
徐双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田继刚 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工会主席
尹述国 市经信局总工程师
郭宜群 市生态环境分局
汪 诚 市乡投集团副总经理
俞仲园 市建投集团副总经理
潘建锋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潘建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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