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11708013U/202206-0013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2-06-08 10: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宁国经开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进企业”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根据《宁国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宁平安组〔2022〕2号)、《宁国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七进”宣传活动方案》(宁专项办〔2022〕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经开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进企业”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电子屏、微信群向企业职工广泛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政策,并通过开展法治讲座等集中宣传活动,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同时,总结一批企业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固化后形成长效宣传工作机制,长期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宣传对象及内容
1、宣传对象:经开区辖区内企业广大职工,重点是企业老龄职工和职工家庭中的老年人。
2、宣传内容:重点为保健品骗局、中奖骗局、“温情”骗局、“缴纳养老金”骗局、冒充公检法骗局等高发、多发养老诈骗类案件,及针对老年人虚假养老服务的作案手段及不断翻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防范知识。
四、任务分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进企业”活动由经开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社事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局室根据职责分工具体推进落实。
五、具体措施
(一)开展社会面宣传
1、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机关大楼、建设局负责南山公园,安排通过LED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标语及反诈视频;(2)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园区主次干道沿街商铺有LED电子屏的循环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标语或反诈视频。(3)统筹加强园区企业社会宣传工作,对有LED电子屏的由联企干部通知企业循环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标语或反诈视频,做到辖区全覆盖。
2、各局室6月10前完成集中性宣传任务,并持续推进,贯穿始终。
(二)开展微信群宣传
各局室以包保企业为基本单元,依托四送一服企业微信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宣传,首次宣传完成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前。此后该项工作应作为一项常规工作长期坚持。
(三)开展上门入户宣传
1、结合“四送一服”走访企业活动,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上门入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向职工详细讲授防范知识,发放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资料,并转达给家中老年人,确保全覆盖、无漏洞。
2、对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和工会组织开展上门见面宣传,重点宣传针对企业老龄职工提供虚假养老服务、投资虚假养老项目、销售虚假养老产品、虚假代办养老保险、开展虚假养老帮扶等养老诈骗形式和手段。
3、首次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必须在2022年6月10日之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1、各局室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宣传工作,确保集中防范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宣传工作纳入经开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在季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2、各局室要切实做好本局室干部职工及家中老年人的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确保实现“局室内部零发案、关联人员全覆盖、服务对象无遗漏”的宣传工作目标。
3、各局室开展入企宣传时,要注重宣传实效,不能仅见面发放宣传品,要当面向宣传对象详细讲授、告知相关防范知识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段伎俩,确保实现人人能识别防范的宣传效果和预期目标。
4、入企宣传人员在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