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0007167P/202206-00115 | 组配分类 | 信用奖惩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2 11:0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信用奖惩信息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宁国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标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各中标人: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宣公管〔2021〕27号)、《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监管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公管〔2020〕6号)文件要求,2022年6月1日宁国市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执法大队检查组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标后履约检查,根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信用记录,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2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及联网路项目(胡乐镇)
建设单位: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安徽广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6月1日10时02分到达项目现场,项目经理不在岗。
处理情况:对安徽广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记5分处理。
(二)公安局原胡乐森林派出所维修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宁国市公安局;施工单位:晨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6月1日10时44分到达项目现场,项目经理不在岗。
处理情况:对晨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记5分处理。
上述项目单位(招标人)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我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对存在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将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通报
2022年6月2日
抄送:宣城市公管局、宁国市纪委监委、各有关业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