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206-0033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3 14:43 |
发布文号 | 宁办发〔2022〕48号 | 关键词 | 口腔,卫健,医疗,健康,卫生,医院,机构,服务,开展,诊疗,以上,医保,加强,专业,建设,长三角,达到,负责,全市,项目,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 内容概述 |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全市口腔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形成公立医院口腔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服务“特色明显”,群众多样化的口腔医疗服务需求得到充分满足的“宁国特色”,群众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阶段目标。2022年底前,全市口腔牙椅数比上一年增加8%。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85%以上。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2023年底前,全市2/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的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5人,医护比达到1:1.2;2025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比2021年增加50%,全市牙椅数达到120张,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到35%以上,建成一所口腔专科医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医护比达到1:1.3。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成人每天2次刷牙率达到45%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1.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加强对婚检对象口腔健康教育宣传,在《婚前保健手册》中增添口腔保健内容;全市各助产机构及孕期保健服务机构将口腔健康知识宣教纳入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并注重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和口腔专业机构的协同作用。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2. 加强口腔疾病防治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市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着力构建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同时,将健康口腔行动与健康促进市、国家慢病示范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紧密结合。
3.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开齐开足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开展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等进校园活动。幼儿园和小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检查1次。
4. 开展“减糖”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三减三健”健康口腔行动,结合健康校园建设,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食堂减少含糖饮料和高糖食品供应。向居民传授健康食品选择和健康烹饪技巧,倡导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患者加强口腔健康管理,积极开展龋病、牙周疾病和口腔粘膜疾病防治、义齿修复等服务。
5.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以“全国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将口腔健康教育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提高口腔健康教育的可及性。积极争取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健康口腔推广项目,开展口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围绕看牙“贵”。2022年7月1日起,落实全省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落实省、宣城市医保部门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相关要求,将目前我市医保不予支付但沪苏浙医保可支付的口腔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落实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要求。
围绕看牙“烦”。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势,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口腔科均要提供网络或手机端预约挂号服务,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缩短群众就诊等候时间,并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全市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实行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减少等待时间。
围绕看牙“难”。深度融入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积极引进“长三角”优质口腔医疗资源,建设1-2个口腔专科联盟、口腔名医工作室。积极争取上级建设资金项目,促进我市口腔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市人民医院开展数字口腔诊疗中心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口腔服务能力,强化市人民医院在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种植等专业服务能力。以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为契机,成立牙病防治所,加强口腔专科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口腔专科医院。强化基层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发挥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口腔服务能力强、服务规范特点,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口腔特色服务,打造宁国口腔医疗服务“亮点”。
1.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到2025年,力争全市口腔医师高级职称占比达到10%以上。优化口腔医师招聘程序,对副高级以上职称口腔专业人才简化引进程序,采取面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医德医风、专业技术水平、科研教学能力、学科影响力等情况,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审批同意,直接入编并签订聘用合同。强化薪酬激励,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口腔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享受我市的人才激励政策。2023年-2025年计划定向培养6名口腔专业专科医学生。
2.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在实施省、宣城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同时,积极对接长三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生到长三角知名口腔医院进修培训。发挥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常态化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牵头医院每年培训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不少于3人。落实适宜技术项目,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1.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放管服”改革和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2. 加强监督管理。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将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口腔放射诊疗、消毒隔离措施等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对口腔类诊疗机构实行全覆盖、全流程、可追溯监管。
3.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全市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加强口腔诊所和门诊部的感控管理,探索开展县域内口腔诊所、门诊部的集中消毒供应模式。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规划体系。对照省级规划,制定实施《宁国市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022-2025年)》,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合理配置、均衡布局,确保超额完成省级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加大投入力度。2022-2025年,全市筹集 114万元,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牙科治疗设备进行适当更新和添置,提升口腔综合治疗能力,支持建设市人民医院建设数字口腔诊疗中心,支持建设口腔专科医院。
(三)定向培养人才。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 |
每年度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
市卫健委负责,市财政局、市教体局配合 |
2 |
加强口腔疾病防治工作体系建设。 |
2022年6月底前建立市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2022年底前,以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为契机,成立牙病防治所,加强口腔专科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口腔专科医院。 |
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开展“减糖”专项行动。 |
2022年9月启动;每年度开展专项行动。 |
市卫健委牵头,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
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2023年6月底前基本覆盖。 |
市卫健委负责,市教体局配合 |
5 |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 |
2022年6月印发科普宣传方案;每年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
市卫健委牵头,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落实扩大医保支付范围要求。 |
2022年底前,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
市医保局负责 |
7 |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 |
2023年底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普遍开展午间门诊、晚间门诊。 |
市卫健委负责 |
8 |
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 |
支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支持市人民医院开展数字口腔诊疗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 |
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对口帮扶;积极对接长三角优质口腔医疗资源。 |
2022年底前,健全医共体牵头医院口腔专业对口帮扶机制;推进长三角专科联盟、名医工作室建设。 |
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
2025年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9人,医护比达到1:1.3。 |
市卫健委负责,市人社局配合 |
11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
在落实省、宣城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同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生到长三角知名口腔医院进修培训;牵头医院每年培训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不少于3人。 |
市卫健委负责 |
12 |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
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
市卫健委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
13 |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
待省卫健委《诊所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实施。 |
市卫健委负责 |
14 |
开展专项整治。 |
2022年启动。 |
市卫健委负责 |
15 |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
落实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每年度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 |
市卫健委负责 |
16 |
制定实施《宁国市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022—2025年)》。 |
待省级规划出台后1个月内印发我市规划。 |
市卫健委负责 |
17 |
实施全省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市医保局负责 |
18 |
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
2023年起,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