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207-00046 | 组配分类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7-06 16:1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信息来源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 | 内容概述 |
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包括未到龄人员和待遇领取人员,不包括企业社保参保人员),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多领取的养老金应当退回,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标准为800元。办理手续与参保人员身故后退回个人账户余额经办流程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