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207-00048 | 组配分类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7-05 16:2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信息来源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中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二、事项简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三、办理材料: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0下午2:0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中溪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3-220902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40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