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205-00067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5-11 09:45 |
发布文号 | 港政〔2022〕104号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港口镇农村饮水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港口镇农村饮水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港口镇农村饮水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村民委员会、相关单位:
为保障我镇农村饮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干 旱缺水造成的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022年4月26日
港口镇农村饮水抗旱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港口镇共辖7个村,2个社区,农业人口28000人,耕地面积 2400余亩。现有人饮工程3处,位于五磁村宁港水务公司、太平村的太平水厂、西村水厂,供水总人口有 38000余人。
二、成立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1.镇政府成立农村饮水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靖担任,分管领导黄剑担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办、财政局、综合执法局、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规划所等部门为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办主任汪传静兼任。各村相应成立应急领导组,由村书记任组长,村民组组长为成员 。
2.农村饮水抗旱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3.农村饮水抗旱应急供水重点保障村民人畜生产、生活用水。
4.农村饮水抗旱应急期间,镇人畜饮水抗旱应急领导组根据抗旱的需要,在本辖区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
三、报告及信息发布
建立农村饮水抗旱应急报告制度,当发生或者预知将会发生
重大农村饮水抗旱应急事件时,各村应当在发现旱情后,立即向
街道农村饮水抗旱应急办公室报告如下内容:
(1)造成干旱缺水的时间、地点;
(2)影响范围和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应对事故采取的补救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农村饮水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抗旱救灾事件,应当立即向市政府、水利等有关部门报告,由上级部门确定预警级别和宣布进入预警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饮水抗旱应急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抗旱应急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干旱的地区,街道将抗旱应急分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三个级别,并分别用橙色、黄色和红色标示, 一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1.三级适用于干旱威胁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村民民生产生活饮用水造成较大影响的水源短缺事件,以及造成个别区域严重缺水。
2.二级适用于干旱威胁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村民生产生活饮用水造成严重影响的水源短缺事件,以及造成部分区域严重缺水。
3.一级适用于干旱威胁程度很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对村民生产生活饮用水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水源短缺事件,
以及造成大部分区域严重缺水。
4.进入预警期后,有相关人员,应当服从街道农村饮水抗
旱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主动到岗,相互配合、协作,
采取有关的对应控制措施。街道干部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
职责。农村饮水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发布可能受到干旱,造成水源短缺的地区,宣传
节水和蓄水、减轻干旱缺水危害的常识;
(2)各联村干部立即下到各村,做好稳控工作,积极寻找
新的水源,引导群众节约用水、协调用水、一水多用;
(3)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设备和占用场地,向受旱缺水地区实行配送给水,实施救灾、
救助;
(5)启用应急水源、开采地下水等办法,缓解村民生产生
活饮用水;
(6)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严重缺水人群送水;
(7)确保通讯、交通、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抗旱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预警的解除
(1)街道农村饮水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旱情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2)根据相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严重干旱缺水事件的,街道农村饮水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应当立即宣布终止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农村饮水抗旱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失职、读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信息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