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207-00006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12 08:4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生育险交完以后怎么用? | 内容概述 |
什么是生育险呢?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可向在职妈妈们提供生育津贴,妈妈在从怀孕到分娩期间相关医疗费用可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6.9%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女职工产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贴,不享受生育津贴。
其他用人单位按7.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于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按参保单位实际缴费月数计发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生育医疗待遇后,按照定额补差的方式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女职工怀孕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月生育津贴;
女职工怀孕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
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
女职工顺产的,享受五个月生育津贴;剖腹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顺产:1000元
难产:1400元
剖宫产:2400元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人工流产):360元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105元
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70元
输卵管结扎术:185元
输精管结扎术:180元
产前检查:400元
医疗票据
费用总清单
出院记录
结婚证复印件
生育服务登记卡(准生证)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参保对象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参保对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医疗票据、门诊病历或医疗票据、费用总清单、出院记录
结婚证复印件
参保对象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参保对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