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07-0003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1 10:1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我市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行业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近期对我市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行业资质条件进行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22年7月22日开始受理有关企业报名,2022年7月29日停止受理报名。报名结束后15日内,由报名企业提出申请,我局组织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许可证》。
二、报名条件
(一)运输企业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至少15台经检测合格全密闭的环保小型专用运输车辆(2吨≤总质量≤5吨,车辆行驶证必须是申请企业的名称);
3、具有满足停车需要的硬化停车场,停车场需配备冲洗设施(过水平台)和视频监控设施,并将视频监控信号接入智慧城管系统;
4、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经营、质量、保养、安全、保洁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5、企业的运输车辆必须在宁国市登记上牌,并集中在公司停车场统一停放;
6、企业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实行统一接单派单管理。
(二)运输车辆要求
1、具有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合法手续;
2、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信号接入智慧城管系统;
3、按规定喷印所属公司的名称、标识、编号,车身颜色醒目统一 (核准后由市城管执法局明确标准) ;
4、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车辆驾驶员要求
年度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城市管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驾驶人,列入不良信用档案,自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从事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工作。
三、审查审核
(一)通知印发后,如有意愿者,可在规定时限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科(迎宾路城管大楼五楼)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市城管执法局将根据报名企业申请情况逐个进行审查。报名企业逾期未提出资料审核和实地审查申请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四)资质准入周期为一年,满一年后重新进行核准;
(五)目前具有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资质的企业,核准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重新颁发运输资质,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运输资质;
(六)市城管执法局依据《宁国市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对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记分考核。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企业年度考核分值低于60分(不含)之日起,取消建筑(装潢)垃圾准运资质。
(七)本通知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遇有规则不明或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4016179进行咨询。
附:《宁国市建筑(装潢)垃圾运输企业管理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