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207-00030 | 组配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15 15: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工作推进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医保服务助力“健康口腔暖民心行动”落地见效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落实省、市“暖民心行动”部署,切实缓解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自7月1日起,宁国市全面推进“健康口腔”行动,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
突出医保支持力度。本次将“调合、氟防龋治疗、牙脱敏治疗”等15个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其中有治疗口腔黏膜病变、阻生恒牙、口腔肿物溃疡等项目,也有洗牙、牙局部用氟等生活化服务。报销方面,除了颧骨颧弓成型术属于医疗保险部分支付,其余14个项目均属于医保和工伤保险完全支付的类型。项目收取费用有的以牙数计算,有的以位置计算。如调和治疗,按3.6元每牙收费;义齿压痛定位仪检查按每牙10元收费;颌骨隆突修整术,按148.5元每次收费。
落实门诊共济保障。按照全省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要求,自7月1日起,宁国市将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参保群众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看口腔门诊结算时,出具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等身份凭证,均可“一站式”报销结算。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宁国市明确了不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参照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执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下调10%;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下调20%。下调价格尾数保留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撰稿人: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