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207-00157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6 15: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内容概述 |
卫健委:
关于桂清泉、钟逸姮、童丹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提案》《关于加强三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协办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幼儿园是对3-6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目前,我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仅能满足部分适龄幼儿入公办幼儿园需求,各公办幼儿园暂无空余学位延伸开设托班。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公办幼儿园建设发展迅速,第一幼儿园城北园区、第二幼儿园、经开区港口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陆续高标准建成并投入使用,增加优质学位1000多个,2022年,我市布局建设城南片区幼儿园及凤形片区幼儿园,2023年起,还将在河沥溪片区、高铁新区各启动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以弥补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短板。下一步,在满足对3-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我们将适时开展公办幼儿园延伸到托育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