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202-00033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 2022-02-28 16:2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2年2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内容概述

市场监管局2022年2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宁国市润味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W1H1G9L 王玉翠 宁市监罚字[2022]9-1号 违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 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宁国市百信丽郡7-1幢08号车库内从事山核桃产品分装经营活动,未能提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960元,罚款4000元,罚没共计4960元,上缴国库。 0.400000 0.096000 2022/1/28 2099/12/31 2023/1/27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2/10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徽州包子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H11Y10 宦昌继 宁市监罚字〔2021〕4-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2021年10月10日,我局委托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其经营的黑米馒头进行抽检。2021年11月9日,我局收到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出当事人加工经营的黑米馒头使用了不得使用的糖精钠,检验结论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黑米馒头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经营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元,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罚没两项合计1015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01500 2022/2/17 2099/12/31 2023/2/16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2/2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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