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207-00270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0 10:0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核酸,卫健,来电,阴性,我委,检测,医政,小时,宣城市,政科,我市,抢救室,反映,证明,根据,理解,同时,人员,机构,联系,互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互动回应】关于在市医院体检必须出具48小时核酸报告问题 | 内容概述 |
12345热线:来电人7月19日早上8点35分左右在市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工作人员告知其必须出具48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来电人认为此举不合理。
来电人:
您好!现就您反映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宣城市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对于“行程码”提示近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医疗机构。同时,我市医疗机构急诊科均设置缓冲区域和隔离抢救室,对此类需要急诊救治但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患者,在做好医护人员防护、积极抢救的同时,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群众就医流程,并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如您仍有疑问,请与我委医政药政科联系(电话:4037810)。
(经我委与来电人联系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