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208-0000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2-08-18 15:0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关于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公告,主动回应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公告 内容概述

关于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公告

受近期国际形势影响,国内石油、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我市巡游出租车行业成本增加,广大巡游出租车司机反映强烈,为合理疏导燃料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保障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我市现行巡游出租车起步价6元/车·次基础上,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1元/车·次。
二、临时燃料附加费执行期为2022年9月1日零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三、执行过程中,如车用天然气价格回落至每立方米4.1元,同步取消巡游出租车临时燃料附加费。如车用天然气等燃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由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报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或顺延临时燃油附加费政策。

四、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规范收费行为,有效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行业协会及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要做好宣传工作,明码标价并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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