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63J/202208-00002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18 15:0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公告,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公告 | 内容概述 |
四、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规范收费行为,有效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行业协会及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要做好宣传工作,明码标价并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