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208-00009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2-08-03 15:30
发布文号 发改审批〔2022〕95号 关键词 【2208-341881-04-01-554941】关于宁国市港口镇西村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2208-341881-04-01-554941】关于宁国市港口镇西村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内容概述

【2208-341881-04-01-554941】关于宁国市港口镇西村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宁国市港口镇西村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港政〔2022〕1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乡村振兴。同意由西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项目代码为:2208-341881-04-01-554941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宁国市港口镇西村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03.6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910.8平方米,拟建设集为民服务、党建、宣传、旅游及农产品展示、乡村振兴、教育教学、农家书屋、民兵预备役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楼1栋,村委会广场及绿化亮化、停车泊 位、充电桩等附属设施。综合楼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进深约12米,开间约27米,共3层。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五、下一步要求:
1.请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审批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以上手续后,及时向我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
2.已经批复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规模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原批复机关报告。
3.该项目不得用于机关、团体楼堂馆所用房。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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