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208-00019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5 10:5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示,行政处罚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市场监管局2022年8月第1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内容概述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执行情况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宁国市甲路胡爱凤菜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NCW1B0M |
胡爱凤 | 宁市监处罚〔2022〕8-11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65元,上缴国库。 |
0.006500 | 2022/8/4 | 2099/12/31 | 2023/8/4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702099802061L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702099802061L | 已执行 | 1 | 一年 | 341881 | 2022/8/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备注 |
宁国市心蕊美容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UUWWX2Q | 李向菊 | 宁市监罚字[2022]4-13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瓶2盒,货值金额为380元;2、处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38000 | 2022/8/1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