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05-00092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31 16:08 |
发布文号 | 宁城管〔2022〕45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临时西瓜销售摊点设置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为全力做好2022年度城区临时西瓜销售摊点设置及管理工作,更好地为自产自销瓜农提供服务,满足广大市民的生活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设置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疏堵结合、便民利民;严格控制、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为民服务,为瓜农开辟“绿色通道”,在城区适当位置设置临时西瓜销售摊点,为自产自销瓜农提供销售场所,搭建销售平台,不断优化市容市貌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组长:彭跃刚
副组长:晏东、柯贤俊、张义成
组员:朱立、朱勇、高洁、张军、董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义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三、设置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8月30日。具体设置及结束日期依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四、设置数量
在城区初步设置临时西瓜销售摊点65个(不含经开区管辖区域。临时西瓜销售摊点点位距离水果门店10米以上距离),结合工作实际,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调整。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瓜农申请。西瓜种植合作社或西瓜种植大户可以申请一个摊位。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城管执法局提出申请(见附件),申请材料包含申请书(申请对象必须是宁国市西瓜种植合作社或宁国籍瓜农、种植西瓜的亩数和品种,属地村(社区),乡镇(街道)盖章、身份证明。执法大队建立工作台帐。
2.确定经营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或个人,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执法大队、城管监督科组织,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经营对象和经营点位。临时西瓜销售摊点销售人员必须是申请当事人(户口必须是宁国籍)。
3.召开座谈会。组织经营对象召开座谈会,明确临时西瓜销售摊位设置标准和管理要求,听取瓜农意见和建议,并签订《规范经营、文明经营承诺书》。
(二)实施阶段
指导经营户按照标准统一设置西瓜摊位,并对经营点位逐一进行检查。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私自移动点位、售卖其他水果或物品、非宁国籍人员销售西瓜、逾期未及时搬离等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屡劝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纳入翌年禁止准入名单。
六、几点要求
(一)要提前谋划。执法大队要早前部署安排,合理规划,科学设置点位及数量,加大源头管控,严格审核准入条件、手续,确保自产自销瓜农真正得到实惠。执法大队、城管监督科根据申请情况随机开展抽查,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城市管理科做好西瓜摊位公益广告设置指导工作。
(二)要强化管理。执法大队、环卫处、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要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和督查力度,督促做好“门前五包”工作。同时采取灵活、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摊点运行规范有序。
(三)要加大考核。安排专人负责,对经营对象文明经营、规范经营情况建立台账,直接与翌年准入条件挂钩。同时,分批次组织经营户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美化城市贡献力量。
附件:临时西瓜销售摊点申请表
附件
临时西瓜销售摊点申请表
编号:
申请单位(个人) |
申请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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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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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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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种植 所在地 |
申请 区域 |
西津¨南山¨ 河沥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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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 面积 |
种植地 归属情况 |
合作社¨私有¨租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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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社区) 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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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 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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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街道) 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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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注:本申请于5月29日前上交,过时作废,随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西瓜种植地现场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