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5543467L/202208-00078 | 组配分类 |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
发布机构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8-23 15:5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
信息来源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仙霞镇2022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第4期 | 内容概述 |
2022年7月5日下午,仙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分管副镇长舒家明主持会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综合执法、交通、水利、供电等管理办公室成员及涉及村宅基地协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石岭村里西组村民郑小三,户主郑小三,家庭人口2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5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原址拆建二层楼房,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2、石岭村里西组村民蔡木林,户主蔡木林,家庭人口5人,申请原址重建房屋一栋3层,申请面积约150平方米,保留原房屋面积3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原址翻建3层房屋,宅基地面积130平方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3、孔夫村东安9组村民吴昊,户主吴昊,家庭人口3人,申请扩建厨房一栋1层,申请面积50平方米,其主体房屋13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扩建厨房一层30平方米,道路退让2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4、孔夫村孔夫1组村民吴长海,户主吴长海,家庭人口3人,申请拆除原厨房扩建80平方米,原主体房屋占地8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土地类型为林地,地类不符,不予批准。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5、孔夫村孔夫12组村民邓炳生,户主邓炳生,家庭人口2人,原址重建房屋一栋1层面积60平方米,申请危房改造,该户符合一户一宅,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原址翻建一层60平方米房屋,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6、龙亭村方村组村民方传琦,户主方传琦,家庭人口3人,申请原址扩建偏房一栋2层,申请建房面积60平方米,其原主体房屋面积12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原址扩建二层偏房,宅基地面积40平方米,其选址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化粪池安装点,化粪池面不能硬化,该户在建房前需自行按照政府改厕标准将化粪池重新选址安装,且建房选址后方不得切坡,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7、龙亭村大屋组村民谢菲,户主谢菲,家庭人口4人,申请异地新建房屋一栋2层面积16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地类为林地,不予批准。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8、龙亭村六甲组村民张国宏,户主张国宏,家庭人口2人,原址重建房屋一栋1层面积60平方米,申请危房改造,该户符合一户一宅,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原址翻建一层60平方米房屋,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9、龙门龙坑五组村民卢马红,户主卢马红,家庭人口3人,申请扩建偏房一栋2层,面积60平方米,原主体房屋占地面积为10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扩建2层偏房,旁边的破旧房屋需拆除,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10、盘樟村高山1组村民张志明(户主之子),户主张生海,家庭人口3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面积150平方米,该户为居民户,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批准。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11、仙霞村8组村民周顺祥(户主之子),户主周芳根,家庭人口6人,申请异地新建房屋一栋3层,申请面积16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地类不符为耕地,不予批准。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