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208-00062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8-08 16: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上级政策 |
信息来源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
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关于公布2021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宁政秘〔2021〕85号)同时废止。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