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203-00071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4 17: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互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市长热线】 关于人流手术退费问题 | 内容概述 |
问:来电人妻子近日在宁国市中医院做人流手术,术后想在医院退105元职工生育保险的费用,但中医院一直未退,咨询何时能退。
答:根据《宣城市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宣医保秘【2019】59号文件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的,生育保险基金按105元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宁国市中医院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在就诊结束后直接办理定额报销手续。我局已责成该院立即予以解决,请您携带参保对象该院就诊发票原件、生育服务登记卡、身份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该院办理退费及补报事宜。如您在办理报销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4014690,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