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204-00098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6 16: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互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不同药店药价不同问题 | 内容概述 |
来电人匿名反映:健民医院附近康宁大药房卖的相同规格的“复方消化酶”比其他药店贵10元,请部门处理。
回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的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享有依法自主定价的权利,由于经营者的人力成本、进货渠道、租金等经营成本高低不一,自主制定的药品价格会不相同,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