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208-00023 | 组配分类 | 财政工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29 14:0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财政局多举措筑牢食品安全屏障,财政工作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财政局多举措筑牢食品安全屏障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财政局多举措筑牢食品安全屏障 |
宁国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立足财政职能,积极筹措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是全力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足额保障市场监督部门基本支出的基础上,每年预算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检测、监督及设备购置专项经费。2022年安排专项资金21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综合协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补贴、商事制度改革费用、农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等。全力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2022年共安排专项资金192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村级动物防疫员服务补助、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监测和疫苗费、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及质量提升、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和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等,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产品向优质高效绿色迈进,努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为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2022年已争取相关补助资金10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动物防疫疫苗经费、茶产业专项经费、小麦赤霉病防治补助等。
四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严格食品安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建立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制度,财政会同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依据,确保资金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