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208-00072 组配分类 姓名变更、更正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8-30 14:3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姓名变更、更正
信息来源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姓名变更、更正 内容概述

姓名变更、更正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

(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3.办理流程;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本人提出更改姓名的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4.所需材料;1、变更人《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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