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209-00124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9-29 08:39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政策性法规文件
信息来源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2〕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公布如下:一、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1.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065元/月∙人;2.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827元/月∙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732元/月∙人。二、照料护理标准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715元/月、半护理429元/月、全自

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2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公布如下:

一、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

1.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065/人;

2.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827/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732/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715/月、半护理429/月、全自理57.2/月;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500.5/月、半护理286/月、全自理42.9/月;

三、执行要求

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关于公布2021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宁政秘〔202185号)同时废止。

20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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