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209-00013 | 组配分类 | 教师职称评审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02 10:06 |
发布文号 | 宁教管〔2022〕2号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宁国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统筹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稿)》(宁教〔2021〕34号),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宁国市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专技职务评审计划如下:
学校类别 |
高级(副高级教师) |
中级(一级教师) |
小学 |
5 |
70 |
初中 |
9 |
22 |
二、申报人员
聘任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宁教〔2021〕34号附件2——《宁国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考评细则》中“基本条件”的在编教师。
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这类人员与前两年取得职称资格未聘人员的竞聘,本次仍须按《宁国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考评细则》提供材料评审,按评审成绩择优聘用。
2022年从农村学校考试进城教师,在城区学校申报,竞争到评审资格后,按城区教师职评要求参加职评。2021-2022年度及以前从农村借调、交流到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若本学期仍在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在现任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竞争到评审资格后,按工资关系所在农村学校职评要求参加职评。今年9月及以前从农村借调、交流到城区幼儿园、宁国中学、民办学校的教师,在原工资关系所在学校申报材料(今年9月才借调交流的,在农村区域内竞争资格;以前就开始借调交流的在城区竞争资格),竞争到资格后,到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参加职称申报。
三、竞聘程序
1.个人申报。
填写《宁国市义务教育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宁国市义务教育学校教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分表》,按《宁国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评细则》整理、验印材料(表彰获奖等文件、考试成绩需教体局相关科室审核验印)。
2.学校审核。学校职称评审竞聘工作领导组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并公示评分表,公示无异议后校长签字盖章,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
(1)报送的材料
①《宁国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汇总表》(纸质表一式一份,签字、学校盖章,电子表发送至843747718@qq.com);
②学校公示材料图片;
③《宁国市义务教育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签字、学校盖章);
④《宁国市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分表》(一式一份,签字、学校盖章);
⑤申报教师个人材料(长尾夹分项夹,每一项内小项内容标明序号,缺项的序号空缺。装入个人资料盒)
①③④表见宁教〔2021〕34号文件附件。
(2)材料报送时间
农村初中9月14日上午;城区初中9月14日下午;农村小学9月15日上午;城区小学9月15日下午。
(3)材料报送方式
汇总表、公示图片、申请表、评分表及申报教师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至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表、评分表不装入个人材料资料盒。
4.公布城区初中、农村初中、城区小学、农村小学四区域中高级职务评审计划数。根据2022年宁国市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专技职务评审计划和城区、农村教师中高级职务申报数,按城乡同比例原则,测算公布四区域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计划数。
5.组织专家考评。专家组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得分高低,按各类别中高级职务计划数1:1的比例提出拟职评资格人员名单。
6.公示职评资格人员名单及成绩。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获得职评资格人员重新提交材料到宣城市参评。获得职评资格的教师,在领回职评资格评审材料后,按宣城市职评细则重新整理材料,按工资关系所在学校验章(职评材料涉及到某校的,需到某校签章),按即将转发的宣城市职评文件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四、相关说明
1.学历资历条件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评审材料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3日。
2.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出现低聘的,低聘期间所获荣誉、业绩成绩等予以计分。
3.考评细则解读说明见附件。
4.没有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评审中一律按缺项处理或不予计分,不再通知补报。
五、工作要求
1.各校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由专人负责指导申报教师按要求整理材料、填写表格等,学校职评工作领导组对申报教师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落实责任追究。
2.各校务必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附件:职称资格考评细则解读说明
2022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