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11708013U/202208-00073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2-08-12 17:4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意见征集 |
信息来源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征求《关于推行“贷投批量联动”业务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建议的征集 | 内容概述 | 各局室、建投集团:为着力解决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特开展“贷投批量联动”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组长:刘文超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成员:王继明经开区财政局局长高翠月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凌雪峰经开区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关键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童俊峰经开区纪检监察室主任吴宋华经开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主任金晟经开区法制办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吴宋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投资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室、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法制办人员组成。二、 |
各局室、建投集团:
为着力解决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特开展“贷投批量联动”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刘文超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王继明经开区财政局局长
高翠月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凌雪峰经开区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关键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童俊峰经开区纪检监察室主任
吴宋华经开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金晟经开区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吴宋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投资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室、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法制办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1、招商合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贷投批量联动”、“白名单”的审核,核实企业项目投资合同。
2、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安排。
3、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审核企业立项备案情况。
4、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企业建设进度。
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核企业权证情况。
6、纪检监察室、法制办负责全程监督、提供法律支持。
三、业务内容
“贷投批量联动”是为处于发展早期科创企业,轻资产、无抵押物、现金流不足,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类成果;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导向;政府引导基金或市属国有企业已投资、拟投资的企业;新招商引资落户企业提供资金贷款的融资模式。
四、“白名单”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
2、企业及法人股东信用记录良好,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自然人股东信用记录良好。
3、企业按项目投资合同要求已开工建设。
4、企业实缴资本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或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
5、政府引导基金或市属国有企业已投资、拟投资的企业。
五、操作流程及材料
1、同时满足1-4项条件或直接满足第5项条件、有实际贷款需求的企业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投批量联动”领导小组按各自职责进行审核,确定为“白名单”后,定期向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2、企业申报时需提供有关实缴资金的资产负债表和银行转账凭证、开工建设的现场图片。
3、政府引导基金或市属国有企业已投资、拟投资的合同及进账单。
以上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13日前致电经开区办公室0563-4189608或通过公文平台发邮件至经开区公文邮箱。
宁国经开区管委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