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209-00053 | 组配分类 | 促进就业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9-13 20: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促进就业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公告 |
信息名称 | 创业补贴申领 | 内容概述 | 一、办理依据1.《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一、支持重点企业有组织调剂就业政策:“(六)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承办机构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三、服务对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四、申请条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五 |
一、办理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一、支持重点企业有组织调剂就业政策:“(六)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承办机构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四、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报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向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审核: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进行审查。
发放:审核通过的一次性发放创业补贴。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63-402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