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83081862F/202206-00173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1 10:4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对市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 104 号提案的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 104 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对市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 104 号提案的答复 |
王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动宁国市“碳达峰、碳中和”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我市根据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部署,组织完成1家省级、6家宣城市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编制、上报工作;配合宣城市完成我市20家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调查表的上报工作。
2022年,我市已建立5家省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企业名录;目前正在组织重点企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碳排放编制、上报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动态核查及复核工作。
下一步将根据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建立实施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