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205-0015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5-30 10:4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 138 号的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信息来源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 138 号的答复 内容概述 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 138 号的答复

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 138 号的答复

石小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工作,组织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运部门商讨,现答复如下:

机动车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好“车、油、路”统筹,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措施进行防治,在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下,为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大合力。

1、全面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7月17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宣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IM)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对在我市机动车检测机构(I站)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车主可自主选择由交通运输部门公示的车辆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并取得车辆维修竣工合格证,并在同一家检测机构(I站)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车辆年审。

目前我市符合资质条件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有3家,分别是宁国市合宁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宁国市源盛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宁国市鸿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5家,分别是宁国市新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台联汽车修理厂、宁国市源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宁国市隆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鸿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形成了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的超标机动车维修治理体系,实现生态环境、交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2021年我市累计完成750余辆超标车辆维修并复检合格。

2、多效并举,进一步规范检验工作

一是自2019年起,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关于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在企业网站或办事业务大厅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货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同时针对多发作弊环节,在每个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位增设一台移动式高清摄像头,清晰拍摄排气管、尾气取样管和采样全过程,并上传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监管平台,严厉防范相关作弊手段的使用。

二是开发建设机动车排气污染远程监督管理平台,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进行全过程在线实时监控,实现所有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处理,对车辆信息、车主信息、检测站信息、检测设备信息等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远程监督的自动化、实时化和智能化,全面提升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水平。

3、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工作,自2020年以来,我局不定期组织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验操作规程、线上抽查往期检测视频等方式,累计发现并交办问题100余条,对存疑车辆要求召回重检;2022年1月12日,我局在宣城市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了四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基础上,自行组织市场监管、交运部门三部门联动,对我市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相关排放检验情况和登记事项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不符合问题进行现场交办,要求检验机构立行整改。

在日常监管中,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OBD远程在线监控等系统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溯源检查,根据溯源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截止到目前为止,对我市一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176800元。

在对上述机构实施处罚的同时督促全市相关检测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意识,规范检测流程,加强设备维护,堵塞管理漏洞,严禁弄虚作假,尽职尽责为机动车排放检验把好关,不让超标车辆过关上路。

4、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

2019年5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18)正式实施。我局组织我市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参加宣城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检测方法新标准宣贯培训会,有力的推动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更新设备、升级软件,完善检验流程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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