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11708013U/202209-00048 | 组配分类 | 招标采购 |
发布机构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11:2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标采购 |
信息来源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监理、软件测评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内容概述 | 安徽省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监理、软件测评服务采购 |
一、项目编号::AHHDZB-2022-076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监理、软件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沸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18号
成交金额:265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鄢永辉、华赟、熊永朝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收取,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977937843@qq.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7730228587。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15楼。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云计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
联系方式:张先生、18805633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15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17730228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805633089
宁国云计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