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208-00101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1 08: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监督检查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关于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近期,我局对全市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督查主要通过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实地查看和入户走访的方式,在各乡镇(街道)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19个乡镇(街道)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各乡镇(街道)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能够根据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并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规范、有序进行整改提升。二、存在问题本次督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养老服务领域:1.部分敬老院存在视 |
各乡镇、街道:
近期,我局对全市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主要通过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实地查看和入户走访的方式,在各乡镇(街道)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19个乡镇(街道)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各乡镇(街道)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能够根据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并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规范、有序进行整改提升。
二、存在问题
本次督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养老服务领域:
1.部分敬老院存在视频监控系统损坏、监控画面不显示等问题,未及时修护;
2.部分敬老院院长年龄偏大,管理能力较弱;
3.部分敬老院财务、院务未在公开栏及时公开;日常值班、培训、消毒等记录不规范;
(二)社会救助领域:
1.特困供养经费使用不规范,特困供养经费和敬老院护理人员补贴及运营补贴经费未分开列支;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养老机构账目支出凭证、项目不合规;
2.部分养老机构未按要求配备护理人员;部分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特困供养和代养护理人员混用;
3.社会救助政策及社会救助对象公示不规范。
(三)社会事务领域:
1.部分乡镇(街道)未认真执行公示制度,虽在墓区将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等文件公示,但是村委会公开栏内无公示内容,且未公示监督举报电话;
2.部分乡镇(街道)未按要求配备2人以上专职公墓管护人员,大多数为一专一兼或者两个兼职;
3.大多数乡镇(街道)均可做到惠民殡葬奖补申请材料一人一档,但是公墓销售档案中,部分乡镇(街道)仅有销售台账,未做到一人一档。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是全市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一改两为”、锤炼作风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二)整改落实再强化。针对自查和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施销号式整改,扎实开展整改提升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三)工作管理再规范。各乡镇(街道)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和督查反馈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根据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工作管理,确保为群众解好难、兜好底、办好事、服好务。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