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209-00057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发文日期 2022-09-22 10:56
发布文号 宁应急〔2022〕100号 关键词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受灾人员救助
信息来源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下拨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 内容概述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全市干早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干旱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912号)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详见附表)。二、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下拨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全市干早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干旱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912号)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详见附表)。

二、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有关规定,严格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实行绩效考核。有关乡镇要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相关资料。

附件:1.宁国市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分配表

2.资料清单

2022915




附件1

宁国市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救灾补助)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金额(万元)

备注

1

仙霞镇

6

2

宁墩镇

5

3

霞西镇

3

4

甲路镇

7

5

梅林镇

4

6

胡乐镇

3

7

中溪镇

2

8

港口镇

2

9

南极乡

10

10

万家乡

8

总计

50


附件2

资料清单

1.资金收入、支出、结余账簿记录扫描件;

2.资金使用相关会议记录;

3.乡、镇政府采购审批表;

4.发票、清单(经办人、单位负责人要签字);

5.采购合同;

6.情况说明(乡、盖镇政府的单);

7.工程类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大项工程的审计报告、工程施工前、施工时、施工后的照片;物资采购类项目:采购清单、供货商营业执照、物资入库验收单、物资照片;

8.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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