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207-00217 | 组配分类 | 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08 10: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生政策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 内容概述 |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宁国市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招生入学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均衡分班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二、招生对象及范围1.我校片区内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招生范围:青龙东路以南—迎宾路以西- |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宁国市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入学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均衡分班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1.我校片区内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青龙东路以南—迎宾路以西--宁阳东路以北--宁城北路以东--津河西路(仙霞大桥止)以北--滨河路以东以南区域。
三、招生办法
1.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2.登记办法:适龄儿童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验小学校园内提交材料,经学校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特别强调:《宁国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2018年秋季招生开始试行,城区学校登记已核实的入学不动产信息,该不动产在同一学段(小学6年为一学段、初中3年为一学段)发生买卖的,买受方家庭不得将该不动产再次作为子女登记入学的依据。
3. 属下列情况之一,若属于本片区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预登记:
(1)住房被征迁尚在过渡期的,凭房屋征迁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证明等材料。
(2)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凭已签订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
(3)适龄儿童少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地出生登记,并三代同住至今,其父母在城区确无其他住房的,需另外提供祖辈的房产证、三代人在一起的户口本、所在居委会证明、父母身份证。
(4)居住在自购的门面房内且户口迁入该址已达3年,在市区确无其他住房的,需另外提供门面房房产证以及二年以上反映生活痕迹的水、电、电视、网络等缴费凭证。
(5)居住公租房满一年的,除提供监护人与房管部门签订的廉租房租赁协议、房卡及户口本等材料外,还要提供一年以上反映实际居住的水、电、网络、电视等费用发票。
(6)其他政策性依法应予保障入学的。如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招商引资投资者、引进人才、宁国发展功勋奖获得者及满一年以上的援疆援藏干部等人员子女入学。
四、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拟转入学校片区内有房产,且符合相关入学规定;
拟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
符合条件的于每学期开学或结束前1周到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办理。
若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按房产证取得的先后顺序依次接收。学期中途一般不受理转学申请,毕业年级一般不予转学。转学生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注:目前实验小学二-六年级空余学位为0)
2.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的要求执行,禁止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长:章永发
副组长:华伟、孙旺生、朱宁中、阚建兵
成员:周先发、郭为民、江绍齐、王明宏、郑芝艳、杨璐、何丹、严峰、蓝渊、徐晓燕、孟先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郭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1.现场咨询组:至善楼一(2)楼
负责人:华伟、江绍齐、王明宏、孟先艳。
2.现场审核组:
男生组:至善楼一(1)班教室
负责人:郑芝艳、蓝渊、胡珍、程启娟、蒋国华
女生组:至善楼一(3)班教室
负责人:何丹、杨璐、徐晓燕、陈俊、李嗣恂
3. 复审组:华伟、朱宁中、郭为民、
4.外出核查组:孙旺生、江绍齐(国土局、地税局;房管局、青龙东路不动产交易中心);阚建兵、郑芝艳(公安局:西津派出所);蓝渊、严峰(上门核查)。
5.档案管理组:郭为民、何丹、蓝渊。
6.通知书制作、发放组:何丹、蓝渊
7.纪检监督组:葛正、项朝辉(局联校干部)、孙旺生(实验小学党总支副书记)
8.后勤保障组:江绍齐、王明宏、严峰。
9.保卫组:朱宁中、阚建兵、雷震、纪昌明。
10.宣传及登记组:周先发、郑芝艳、徐瑛。
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7月3日前:学校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公告,上报教体局。
7月4日-5日:教体局审核学校方案和公告。
7月6日:学校公布审核后的招生公告,同时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7月18日-21日: 片内学生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至学校。
7月22日-25日:学校审核材料;
7月27日- 29日:预录取名单公示。
8月2日- 3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31日:报名。
9月1日:开学。
9月5日-6日:拟入籍学生名单报教体局。
9月7日-9日:拟入籍名单公示。
9月14日-16日:各校正式办理入籍手续。
七、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市教体局招生工作通知要求规范操作。
2.宣传工作要及时到位,确保片内足龄儿童及时登记。
3.审核组要认真审核材料,确保材料完整。
4.咨询组要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信息,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5.核查组要掌握好审查时间,及时到相关部门及家庭逐一核查,按要求填好审核表格。
6.严格按程序要求,及时做好每个时间段的相应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
2022年6月30日